2021年3月3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第十七法庭进行谈话
来源: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1-04-08

【开庭公告】由本所黄艳律师代理的李先生与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区分局其他一案,将于2021年3月3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第十七法庭进行谈话,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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