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1号上午9:30在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十二法庭开庭
来源:本站 作者:王立志 发布时间:2021-04-23
【开庭公告】由本所王立志律师代理的杨先生等三人诉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海安市城东镇南阳村村民委员会房屋拆迁补偿一案,将于2021年4月21号上午9:30,在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十二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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