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1日下午14:30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
来源:本站     作者:朱润发     发布时间:2021-05-10

【开庭公告】由本所黄艳律师、郑远航律师、朱润发实习律师代理的孙先生诉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九龙派出所限制人身自由一案,将于2021年5月11日下午14:30,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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