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2日上午9:30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开庭
来源: 作者:朱润发 发布时间:2021-10-18
【开庭公告】由本所黄艳、郑远航律师代理的李女士诉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限制人身自由一案,将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9:30,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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