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7日下午14:30在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504法庭开庭
来源: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1-12-06

【开庭公告】由本所黄艳、郑远航律师代理的吴先生等16人诉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纠纷一案,将于2021年12月7日下午14:30,在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504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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