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十九 是投资还是借贷?被缺席判决的债务人再审裁驳后抗诉得直
来源:本站     作者:黄艳     发布时间:2021-04-10

胜诉案例:再审裁驳,检察监督诉冤屈

申请人:韩女士

委托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黄艳律师

被申请人:万女士

案情简介:

2016年,韩女士接触钱宝网进行投资理财,因处于网上投资早期,福利收益高出其他理财项目不少,很多人趋之如鹜。万女士就是其中一个,其与韩女士系多年同事,在得知韩女士在网上投资收益很高而且附带很多日常生活福利的情况下,主动找到韩女士,要求也将钱投到钱宝网平台进行投资。在此后的一年时间内,万女士委托韩女士代理钱宝网投资,共计投资了50余万元,这期间也通过陆续取得了不少收益。因款项来往频繁,行事谨慎的万女士要求韩女士每收一笔投资款就给她打一张借条,因为多年同事情谊,韩女士也未多想,就打了借条,并按照平均投资收益写上了每月的利息金额,但借条中并没有注明款项用于投资。

投资有风险,入行需谨慎。钱宝网突然一夜之间倒闭,投资人的钱财面临血本无归的巨大风险。万女士随后根据借条,将韩女士起诉到法院,称韩女士因买房等原因向其借款60多万元,要求韩女士连本带息归还。因未向韩女士有效送达诉讼材料,这场官司在韩女士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缺席判决,结果是认为借贷关系成立,韩女士需要向万女士返还60多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

2020年,韩女士因为其他原因知晓了前述诉讼和判决,后及时委托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黄艳律师团队进行审判监督救济。黄艳律师团队先是帮助韩女士申请了再审,然而再审法院以超出再审申请时效为由不予受理。面对再审被驳回的困境,黄艳律师团队再次帮助韩女士提起了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因监督申请材料详实,栖霞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各方进行了听证。经过听证会上的精细分析、充分论证、据理力争,韩女士终于迎来了曙光:栖霞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了再审检察建议。

再审检察建议:

2021年2月26日,栖霞区人民检察院以宁栖检民监[2020]32011300030号再审检察建议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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