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黄艳律师代理的严某诉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确认房屋搬迁协议无效一案胜诉
来源: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作者:黄艳     发布时间:2021-03-03

【胜诉公告】由本所黄艳律师代理的严某诉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确认房屋搬迁协议无效一案,经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苏12行初8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及补充协议无效。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