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黄艳律师代理的李先生诉潢川县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安置一案胜诉
来源:本站     作者:王韶东     发布时间:2021-11-26

【胜诉公告】由本所黄艳律师代理的李先生诉潢川县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安置一案,2021年11月26日,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责令潢川县人民政府于三十日内对原告提交的《落实房屋产权调换申请书》进行答复。当事人的部分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特此公告!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