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可能被强拆?你该采取有效行动了
来源: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作者:李晶宁     发布时间:2021-03-03

导读:强拆这种事,已经消停好几年了。鉴于过去各地发生多起强拆引发的群体性和新闻热点事件,近年来各地都相继出台了比较合理的拆迁补偿政策。由于补偿较优厚,也能及时到位,一些地方已经从过去的百姓抵制强拆转变了百姓盼拆。然而,正如需求第二定律所刻画的人性,人们只有在足够长的时间里,才愿意并能够寻找到更好地解决问题的替代方案。暴力作为人类发展史上永久保留的手段,在为了加快征地拆迁项目的进程中,还是很容易被启用。强拆,对于任何人来说都犹如一场灾难。暴力强拆则把一家人的安身立命之所,顷刻间化为残砖碎瓦。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分析,当有强拆之虞,该采取哪些有效行动,维护自己的权利。

【提高意识,精准判断违法行为】

《行政强制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由上述法律法规可知,大家可以对强拆的合法性作出判断:

①看依据。正当的强制拆除要有法律授权和法律依据,否则任何人都不能采取强制行动。

②看主体。强制拆迁的主体必须是法律授权的有权采取强制拆迁的机关。

③看程序。程序合法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强制拆除房屋必须达到法律规定被强制拆除的条件,符合程序才可以进行。

【切勿以暴制暴】

大多数人面对暴力强拆以死抵抗,使出浑身解数与拆迁方斗争到底,但是效果往往事与愿违,以暴制暴的做法,一旦引发公共事件,可能身陷囹圄招致牢狱之灾。

非法强拆到来时被拆迁人一定要保持理性,最重要的是保证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保持理智,利用合法正当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在强拆过程中被打伤,尽量保持冷静,防止自己受到进一步的伤害,同时及时报警,并对伤情进行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则可追究致害人的刑事责任。

【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法律明文规定,公安部门不能参与拆迁工作。警方的到来可以确保房主和家人的安全,也可以利用警方的身份化解双方的矛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指出,公民报案,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并制作受案登记表,及时调查处理并制作受案回执单交与报案人。被拆迁户在暴力拆迁过程中未及时报警的,被强拆之后切勿妥协拖延,要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或者到当地派出所、公安局现场报警,要求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应当立即调查处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

(二)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

(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对口头告知内容有异议或者不能当场判断的,应当书面告知,但因没有联系方式、身份不明等客观原因无法书面告知的除外。

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适用前款规定。

如果报警后,警察未处警或者处警人员仅口头说明情况,可以提出异议,并要求书面答复。之后报警记录和受案回执单等重要证据要妥善保留。

【在最大能力范围内保留证据】

①在有可能遭遇暴力强拆时,房主应做好相关准备:提前拍摄房屋内外情况,保证照片或者录像清晰、完整;可以在房屋周围的隐蔽处安装摄像头,拍下强拆人员和强拆行为,确认暴力强拆主体。

②拆迁现场的拍摄的照片、录像一定要保存好,防止拆迁方损毁,证据灭失不利于日后权利的维护。

③遭遇强拆之后,仅存的残砖断瓦和土地也要守好,如有拆迁实施主体欲将残存物清理,大家也可以再次报警,让警察制止其破坏现场。这些都是后续进行诉讼和争取赔偿的证据。

最后提醒大家,在面对强拆时应保持清醒理智的头脑,不要以暴制暴,以牙还牙,首先要保护自身,其次做到及时止损才是上策。当然,为了让损害降到最低,最佳的方式还是要及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动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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