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6日上午9:30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开庭
来源:本站     作者:刁欣宇     发布时间:2022-02-13

【开庭公告】由本所黄艳律师、刁欣宇实习律师代理的刘先生诉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限制人身自由一案,将于2022年2月16日上午9:30,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开庭公告】由本所黄艳律师、刁欣宇实习律师代理的刘先生诉泰州市海陵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泰州市海陵区政府城中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一案,将于2022年2月16日上午9:30,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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