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日上午9:00,在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
来源: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2-10-28

开庭公告】由本所黄艳律师、刁欣宇实习律师代理的吴先生等四人诉泰州市海陵区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将于2022年11月2日上午9:00,在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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