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黄艳律师代理的姚先生与南京市栖霞区栖霞办事处、第三人南京市栖霞区某村村民委员会强制拆除房屋及行政赔偿一案胜诉
来源:本站     作者:王韶东     发布时间:2022-01-28

【胜诉公告】由本所黄艳律师代理的姚先生与南京市栖霞区栖霞办事处、第三人南京市栖霞区某村村民委员会强制拆除房屋及行政赔偿一案,2022年1月24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2021)苏0192行初2*0号行政裁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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