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9日下午15:00,在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南区第七法庭进行审理
来源:本站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3-03-03

【开庭公告】由本所黄艳律师、王立志律师代理的李先生诉山西省长治市某县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将于2023年3月9日下午15:00,在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南区第七法庭进行审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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