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十三 企业征收,从4800万到亿元补偿
来源:本站     作者:黄艳     发布时间:2021-04-13

1994年,某台商经招商引资在北京市大兴区X镇买下了近50亩土地,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然后注册了北京XX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保健滋补品、冷食品、罐头等。经历了企业导入期、生长期、成熟期的近20年时光,2015年京台高速(北京段)项目动迁,企业也被卷入了征收大潮。

在征收补偿事宜协商过程中,公司股东与征收办公室产生意见分歧——征收办公室告知,将对北京XX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征收红线范围内的有17亩多土地进行补偿,补偿额经评估估算约4800万元。公司股东不同意,因为公路规划红线是斜线切割,导致厂区内近9亩地虽然不在红线范围内,但却变成了“边角地”无法再正常使用,造成土地利用价值大幅减损,提出对该部分土地及地上地下附属物打包征收。是征收17亩、还是征收26亩成了征收方与北京XX食品有限公司谈判中不可调和的最大矛盾,最终卡壳。2015年12月末,公司委托了早期咨询过的黄艳律师处理征收补偿法律事宜。

承办案件伊始,黄律师及时展开了项目信息调取工作,以求对项目合法性做到全面了解。半个月后,一个重磅信息让委托人倍感震惊——由于公司周边用地多为集体所有土地,而项目周期较紧,故建设单位先行申报了集体土地征收及地上物拆迁许可,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手续,尚未办结。根据项目信息调查结果,黄艳律师拟定了项目合法性分析报告,并以法律建议函的形式提交至项目建设单位、大兴区人民政府、大兴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不久后,征收办公室联系北京XX食品有限公司继续谈补偿问题,停滞不前的协商工作重新归航。

不过,谈判并非一帆风顺:征收方一开始仍然不同意打包征收,只是提出可以适当增加补偿,并提出如果公司仍然坚持打包就改规划。对此,黄律师向委托人提出了分析意见——通常项目该规划手续较繁琐,成本亦高昂,真改的可能性不会很大。据此意见,北京XX食品有限公司选择了坚持打包征收方案,并迎来了征收办公室的妥协。然而,征收办公室又提出先拆房后签约。黄律师再一次建议委托人先签约后拆房,以规避没有协议保障的高风险。建立了信任基础的公司负责人再次按照律师的分析意见作出了决策。征收办公室又一次作出了妥协,但提出先签框架协议、备忘录,厂房拆除后再签订正式补偿协议,且态度异常坚决。黄律师向公司负责人解释了框架协议、备忘录的效力不及正式补偿协议,建议宜先签订正式补偿协议,确定补偿权利,再履行拆房义务。选择了接受律师建议的北京XX食品有限公司在被征收方冷落了近一个月之后,最终抵达圆满“彼岸”——征收方同意打包征收26亩土地,双方于2016年5月签订补偿协议,补偿总额逾一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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